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指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全會強調,要健全適應現代軍隊建設和作戰要求的軍事法規制度體系,增強軍事法規制度科學性、針對性、適用性。這是我們黨治國理政、法治指導理論的重大創新,必將在我黨我軍發展史上寫就劃時代的偉大篇章。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目標和軍隊建設的現實需要,決定了國防和軍隊法治建設的目標任務
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黨領導人民進行的偉大歷史創造,它深深扎根于中華民族的歷史經驗和歷史文化之中,具有深厚的國情基礎和人民意志基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然要求實現治黨治國治軍、內政外交國防、改革發展穩定各領域各方面工作的法治化。全會把依法治軍納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體部署,明確要求緊緊圍繞新形勢下強軍目標,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提高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這為深入推進依法治軍指明了方向、目標任務和實現路徑,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總目標在軍事領域的具體化。
近年來,全軍部隊認真貫徹落實依法治軍方針,軍隊法治建設取得了歷史性進步。但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我們在依法治軍上還存在“三個不相適應”:重權力、輕法律的傳統觀念和重管人、輕律己的特權思想與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必需的法治思維不相適應;主要依靠習慣、經驗指導開展工作的領導方式方法與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必需的法治方式不相適應;依法治軍漂浮化、空洞化與深入推進依法治軍必需的法治效能不相適應。具體表現為:一些官兵依法治軍的理念還沒有根本確立起來,不習慣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各項工作;有的機關部門職能定位、職責劃分還不夠科學合理,依法治軍面臨體制機制障礙;個別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指導工作的法治化水平還不夠高,“三松”“五多”現象屢禁不止;軍事法規制度本身還不盡完善,個別領域立法相對滯后,面臨制度瓶頸;個別單位執法不嚴的問題依舊突出,有的違法違規行為難以得到有效追究;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律服務不到位,知法、守法、用法和護法尚未形成自覺。有效解決這些矛盾問題,需要按照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總體部署,深入推進依法治軍,抓緊構建完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充分發揮法治體系特有的引導性、強制性和保障性優勢,推動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不斷向前發展。
黨對軍隊絕對領導是依法治軍的核心和根本要求,也是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最根本的保證
我軍是黨締造和領導的人民軍隊。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依法治軍最為寶貴的基本經驗。習主席強調指出,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有一系列根本原則和制度,無論戰爭形態怎么演變、軍隊建設內外環境怎么變化、軍隊組織形態怎么調整,都必須始終不渝堅持,要把這一根本制度“作為最高的政治要求來遵守,作為最高的政治紀律來維護”。實踐證明,從制度和法律上保證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是依法治軍堅持正確政治方向的根本保障。
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深入推進依法治軍最根本的保證。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特”就特在必須始終堅持黨對軍隊絕對領導這一根本原則和制度。在深入推進依法治軍新征程中,我們既要毫不動搖地堅持這一根本制度,把黨的領導貫徹到依法治軍全過程和各方面,又要根據世界軍事發展新趨勢,在法治軌道上與時俱進地創新發展黨對軍隊絕對領導的實現形式,發揮黨在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建設中的絕對領導作用。要健全黨領導依法治軍的制度和工作機制,完善保證黨確定依法治軍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的工作機制和程序,加強黨對深入推進依法治軍的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協調,完善黨委依法決策機制。軍隊各級黨組織要領導和監督本單位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和軍事法規,堅決查處執法犯法、違法用權等行為。
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是深入推進依法治軍的核心任務
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主要包括軍事法規制度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等。軍事法治體系的構建既要突出重點,又要全面協調推進,防止顧此失彼,形成“短板”。
健全適應現代軍隊建設和作戰要求的軍事法規制度體系。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1998年《中國的國防》白皮書中首次宣布:中國在國防和軍隊建設的主要方面基本實現了有法可依,初步建立了具有中國特色的軍事法規體系。截至2014年8月,我國軍事法律法規規章數量已達4000多件。但也必須看到,現行軍事法規仍有不少形成于計劃經濟和機械化、半機械化戰爭時代,與國防和軍隊建設、軍事斗爭準備的內外環境、目標任務、戰略要求的發展變化相比,與戰爭形態、作戰方式、戰場空間、作戰力量和戰爭制勝機理的深刻變化相比,與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的新任務新要求相比,還存在諸多不相適應的地方。
發展完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必須著力提高軍事立法質量。堅持在憲法大框架下,加強軍事立法的戰略籌劃和頂層設計,合理調控軍事法規體系建設規模、結構;整合立法需求,突出立法重點,加強綜合立法,減少分散立法,統一軍事立法技術;嚴格規范軍事法規制度的制定權限和程序,完善軍事法規審查制度,增強軍事法規制度的科學性、針對性、適用性;要抓住深化國防和軍隊改革契機,在籌劃軍隊體制調整的同時,同步考慮、同步設計新的運行機制和法規制度,確保新體制新機制新法制一體運行,形成充分反映現代軍事發展規律,高度適應國防和軍隊現代化需要,與國家法律體系有機融合的軍事法規制度體系。
健全黨委依法決策、機關依法指導、部隊依法運轉、官兵依法辦事的法治實施體系。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如何使制定出來的法規制度得以有效施行,解決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的問題,是軍事法治體系建設的重點。要進一步界定黨委權力和領導個人權力邊界,完善黨委議事規則,規范黨委決策的權限、內容、程序和要求,形成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的制度機制。進一步改進機關領導方式方法,把依法指導作為開展工作的基本方式。堅持從嚴治軍鐵律,加大軍事法規執行力度,強化官兵法紀意識、號令意識,培養部隊嚴守紀律、令行禁止、步調一致的嚴整作風;明確執法責任,完善執法制度,嚴格責任追究,確保黨紀國法軍規貫徹到底、落實到位。改革軍事司法體制,建立軍事法律顧問制度,在各級領導機關設立軍事法律顧問,完善重大決策和軍事行動法律咨詢保障制度、風險評估制度,著力解決依法治軍在基層部隊落實的“最后一公里”問題,使官兵做到自覺守法、辦事依法、遇事找法。
健全以依法治權、從嚴治官為核心的法治監督體系。依法治軍的基本價值和主要作用在于依法治權、從嚴治官。必須緊緊扭住治軍先治官這個樞紐,根除部分領導干部思想認識和行為方式上存在的以言代法、以權壓法、徇私枉法的陳規陋習,著力提高領導干部依法決策、依法指揮、依法管理、依法施訓意識,做到心中有法紀、言行合法度、辦事守法規;創新監督制度,按照軍內外結合、上下結合、專兼結合、全面有效的要求,加強對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權力行使的監督制約,進一步完善黨內監督、層級監督、專門監督、群眾監督、社會監督制度,構建嚴密的法治監督體系,切實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做到權力運行到哪里,監督制約就跟進、落實到哪里,形成不敢腐的懲戒機制、不能腐的防范機制、不易腐的保障機制。
健全融法治理念、法治素養、法治文化、法治理論于一體的法治保障體系。廣大官兵法治理念、法治素養的高低,決定著軍隊法治建設的成敗。增強廣大官兵法制意識,提高官兵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是軍事法治體系構建的重要內容。在傳統的輕視法治思想還沒有徹底根除、法律還沒有成為規范和約束的“第一準則”背景下,軍事法治體系構建必須突出法律至高無上,一切組織與個人,包括各級黨組織及其成員,都不能凌駕于法律之上等法治觀念的宣傳教育,把法律知識學習納入軍隊院校教育體系,列為院校學員必修課和官兵必學必訓內容,真正建立起現代法治體系的核心價值觀念,使法治理念入腦入心,切實把法律文本變為法治理念;要依法維護官兵正當權益,使廣大官兵成為深入推進依法治軍的根本力量;要完善軍事法律人才培養機制,抓緊培養大批律師和法律工作者,為廣大官兵提供方便及時的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要注重完善法治運行體制機制,改善執法和司法環境。
編輯感言
漢謨拉比的優勢
■周 峰
古巴比倫第六任國王漢謨拉比,生前有一系列的武功,包括擊敗鄰國統一兩河流域。但在易攻難守的兩河平原,漢謨拉比建立的王國之所以能維持數百年,除了因為有強大的常備軍,還在于有《漢謨拉比法典》。
據說漢謨拉比日理萬機,應付不了每天要處理的大量案件,就命人把法律條文全部搜集起來,編成法典刻在石柱上曉諭天下。法典以楔形文字銘刻,共有條文282條,遵循的基本原則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內容包括損害賠償、債權債務、財產繼承等等。以今天的眼光看,它接近于一部民法和刑法集成。法典既展示了漢謨拉比的統治方式,也將整個民族的思維方式用文字固定下來,因此被譽為巴比倫的靈魂。
這一“靈魂”的可貴在于它初步形成了一個法的體系,進而產生治理體系。有的人認為,法律是從前人那里繼承來的,編成法典就容易僵化。但在實踐上,編成法典或者說形成法治體系,被證明有著不可逾越的優勢。它可以使法律的執行具有更多客觀性嚴密性,同時也便于依據新情況隨時修改更新法律,從而使治理思維始終保持前進姿態。就此而言,構建完善的中國特色軍事法治體系是強軍征程上必不可少的功課。
(來源:解放軍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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